一、 |
在您登錄履歷前,請您確實閱讀本中心的作業及服務說明。當您送出履歷表之後,本家教中心當視為您經過五日合約審閱期,且同意本家教中心服務說明中所列之全部事項,此電子契約當與書面契約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用。在您登錄完履歷後,請您靜候本家教中心的通知,若有適合的案件,本家教中心都會主動與您聯繫,或者您亦可自我推薦您喜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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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家教中心會盡量挑選適合您所需的教學地區,但若您無法接受車程超過半小時的地區,請不要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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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請您仔細填寫您的履歷,資料愈詳細,您的機會也就越高。若您有修教育學程、上台授課經驗、各類證書、各種證照,請務必在履歷的自傳欄裡註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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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希望待遇」欄請填寫合理的價錢,過高的車馬費可能會影響您的家教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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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家教經驗」欄請簡單填寫教過的年級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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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教學過程和自傳」欄請詳細描述教過學生的學校、年級、科目、教學成果,若學生已畢業,請註明學生考上的學校。並敘述您的個性、求學經歷、擔任過的幹部、參加的社團、參加的比賽、教學理念及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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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如果您是在六、七月建立履歷者,請填寫您升上去的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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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煩請您務必在線上登錄教師履歷,本家教中心不接受電話登錄。 |
九、 |
所有資料請確實填寫,如有造假,本家教中心將取消您在本中心的一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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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登錄資料時請仔細填寫,如有需要,本家教中心將會在您試教前把您的履歷表傳真給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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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如同意以上規則再加入會員。當您選擇開始登錄本網站之老師資料表時,即視為您經過五日合約審閱期,已事先閱讀「家教老師履歷表登錄需知」、「老師注意事項」、「個人資料隱私權保護」與「服務說明」全部內容並同意遵守約定。加入會員才可接案,
並會將您的資料放在網站上供家長瀏覽,增加優秀的您被家長指定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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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即日起,所有家教老師需先填寫完家教心理測驗之後,才能登錄教師履歷,若您無法配合此項規定,請勿加入本家教中心教師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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