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法律需知及隱私權保護


全國菁英工作室--家教法律需知及隱私權保護

〔家教法律需知〕

  • 就業服務法--Great全國菁英家教中心(以下簡稱本工作室)已根據就業服務法第三十四條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設置辦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字號:北市就服字第0189號)
     
  •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本工作室已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辦法之規定辦理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登記執照、獲准通過。(就業服務機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執照:北市就服資字第21號)
     
  • 家教老師與家長間之關係--
  1. [ 民法第四百八十二條 ] 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2. [ 勞基法第三條第一項 ]「家教業」屬於未分類七大行業中,其他服務業中家事服務業之工作者,亦在公告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中。

  3. [ 家教契約為諾承契約 ]由於僱傭契約為諾承契約,不一定要以書面為之,只要立約的當事人就契約必要之點,達成口頭上的合意即可成立。

  • 家教仲介機構與求職者及家教學生家長間的法律關係--
  1. [ 民法第五百六十五條 ] 稱居間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報告訂約機會,或為訂約之媒介,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2. [ 民法第五百六十七條 ] 居間人關於訂約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各當事人。對於顯無履行能力之人,或知其無訂立該約能力之人,不得為其媒介。

  3. [ 民法第五百六十八條 ] 居間人,以契約因其報告或媒介而成立者為限,得請求報酬。

  4. [ 民法第五百十九條 ] 居間人支出之費用,非經約定,不得請求償還。前項規定,於居間人已為報告或媒介而契約不成立者,適用之。

 

〔個資隱私權保護〕

  • [資料收集方式其期間]--於 https://www.great123.com.tw/ 網站域名所提供的服務(以下簡稱本網站)。在使用本網站的同時,您已默認同意接受本隱私權政策條款及條件所拘束,直至您提出刪除個人資訊之請求,如果您不同意,請不要使用或取得我們所提供的服務。在註冊時透過接受隱私權政策及會員合約,您明示同意我們使用及揭露您個人辨認資料。這項隱私權政策被併入並且符合會員合約之條款。

  • [資料收集目的及利用]--在媒合過程中,依據在教師登錄表格所搜集到您個人辨認資料,有些部分(如學歷證明、家教經驗、自傳、簡址等)會被揭露予第三人,並且被我們及第三人使用。

  • [資料收集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本工作室依照規定只能仲介媒合本國人,故只能媒合台灣各地所需之家教,並從雙方在網路上登錄資廖就開始收集資訊,直至終止媒合。

  • 本工作室絕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出租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或個人,予以保護。

  • 本工作室已與所有從業人員簽署保密契約,我們會善盡資料保密之義務。

  • 若在媒合期間不再希望提供個人資料時,本工作室有權終止該媒合,直至您願意再進一步提供個人資料。

  • [查詢及請求瀏覽]--所有會員均得以在本網站所提供的履歷表維護連結,輸入密碼來進行查詢,故請妥善保管您的密碼及或任何個人資料,不要將任何個人資料,尤其是密碼提供給任何人。在您完成瀏覽或修改個人資料等程序後,務必記得登出帳戶。若您是與他人共享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切記要關閉瀏覽器視窗,以防止他人讀取您的個人資料。

  • [製做書面資料]--若有需要製給相關書面資料,請隨時來信告知其能證明本人之相關資訊(如身份證字號),本工作室當協助其處理。

  • 會員如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或不當使用,請立即通知客服人員。如因此造成會員權益受損,本工作室不負擔任何法律或賠償責任。

  • [補充或更正]--在本網站登錄後,您可以隨時利用您的姓名和密碼更改您所輸入的任何個人資料(如住址、電話、電子信箱等)。而經本工作室授權之服務專員亦得視需要或真實狀況來修改您的個人資料。

  • 本工作室得不時修訂本政策。當本網站在使用個人資料的規定上作出大修改時,會在本網站的首頁上張貼告示,通知您相關事項。

  • 本工作室對於案件主及其提供之家教工作機會,雖由本網站之客戶服務專員,予以過濾與篩選,惟仍不排除提供名實不符之家教工作機會。家教老師於應徵面試時,仍須提高警覺,注意自身權益與安全,遇有任何疑慮或不法,應立即將遭遇情形提出予服務專員。

  • 本工作室會先在各家教會員老師的同意下,不定期傳送最新家教工作給家教會員老師。本工作室除了在該資料或電子郵件上註明是由Great全國菁英家教中心發送,也會在該資料或電子郵件上提供您能隨時停止接收這些資料或電子郵件的方法、說明或功能連結。

  • [停止搜集處理、利用及刪除]--當會員欲停止在本工作室接洽任何家教而想刪除其資訊,本工作室在得知能證明本人之相關資訊(如身份證字號)時,本工作室將不再提供會員任何媒合機會,並將其之前接案紀錄封存保護,刪除其在網站上揭示的所有資訊,亦不會再提供所有相關資訊給第三方得知。

  • 當有人可能違反本工作室服務條款,或者可能損害或妨礙本網站使用者或相關第三人之權益時,若本工作室有理由相信揭露此資料係為辨識、連絡或對該人採取法律行動所必要者,本工作室得揭露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此外,基於善意相信揭露為法律需要,或為維護和改進產品、服務而用於管理或其他目的時,本網站亦得揭露或讀取使用者之個人資料。

  • 當司法警察機關基於偵查犯罪之公益目的或為保護受害當事人之合法權益,基於公共利益之考量,將配合司法警察機關提供特定求職者之個人資料。

  • 全國各檢察署或法院因個案行文請求提供協助時,本工作室亦將配合提供特定求職者之個人資料。

  • 本工作室有權要求司法或執法機關協助調查下列使用情形:

  1. 從本網站不當地獲取資料以進行其他非法或有利於其之用途。

  2. 未經本網站授權,利用木馬等電腦植入技術取得本網站資料庫內的資料。

  3. 未經本網站授權,試圖測試各種不當技術危害、攻擊網站的安全系統,破解對本網站安全系統及密碼保護系統。

  4. 以不當的方法或未經授權,侵入本網站系統更改會員資料或探取、更改、記錄本網站與會員間的交易資料。

  5. 從本網站獲取相關的會員資料,進行推銷、廣告等活動。

  6. 作出不符本網站目的之行為,或其於本網站所登錄的內容不實或隱瞞。

  7. 以不當方式竊取資料並對個人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者。

  • 本工作室保留修改本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之權利,邇後若有修改時,我們會於本網站上公佈新修改後之內容,供您閱覽。

  • [相關諮詢窗口]--對於Great全國菁英家教中心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02-23083055、0963-399-965,或撥本網站上所示之任一市話或手機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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